關于擬對1名學生“自動退學”處理的公示
根據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(教育部令第41號)第五節第三十條、《普洱學院學生管理規定(試行)》(普院發〔2017〕22號)第三章第六節第三十九條之規定,未經批準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按自動退學處理,取消其學籍資格。經學校校長辦公會審議,同意對以下1名學生“自動退學”的處理意見,現進行公示,公示期滿后退學決定生效,具體名單見附件。
公示時間:2022年5月6日—2022年5月10日
聯系電話:0879-3088785
普洱學院
2022年5月6日
附件:自動退學學生名單
序號 |
學院 |
班級 |
姓名 |
層次 |
處理意見 |
1 |
生物與化學學院 |
19級生物班(本) |
司馬昊倫 |
本科 |
未經批準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,按自動退學處理 |